建诚所刑事法律部开展《刑法修正案(九)的理解与适用》业务培训
近日,建诚所刑事法律部开展了部门成立以来第一次集中业务培训——《刑法修正案(九)的理解与适用》。此次培训由刑事法律部部长祁咏欣律主持,所副主任邹功富律师参加了培训并讲话。
此次培训旨在使律师对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进行全面梳理与理解,培训中讲到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经过三次审议形成七大亮点:1、减少了9个死刑罪名,《刑法》死刑罪名已减至46个;2、严惩恐怖主义犯罪,增加恐怖犯罪财产刑规定;3、嫖宿幼女罪已成历史,收买妇女儿童一律作犯罪评价;4、加强公民信息个人保护,维护信息网络安全;5、删去贪污贿赂犯罪数额规定,重特大贪贿者可终身监禁;6、增加组织考试作弊、虚假诉讼妨害司法行为为犯罪;7、增加危险驾驶应追责情形,袭警按妨害公务从重处罚。
总体来说此次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对《刑法》的修改应当说是一次比较重大的修改,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及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要求,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充分总结了司法实践经验,回应了社会的关切,在调整《刑法》整体结构的基础上,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权的保障,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治以建立更好地社会信用秩序,同时更大程度地加大了对恐怖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,以维护社会稳定。
2015-12-22 00:00